(莎阿南6日讯)新古毛区州议员彭小桃称赞团结政府聆听民意,务实调整政策方向,其中年度营业额低于50万令吉的商家豁免实施电子发票!
她在脸书发帖表示,为减轻中小企业负担,政府宣布调整电子发票(e-invoice)的实施时间表,让企业有更多时间做好准备。
“其中营业额低于50万令吉豁免实,介于50万至100万令吉则于明年7月1日实施;至于介于100万至500万令吉的于明年1月1日实施。”
她指出,至于年营业额介于500万至2500万令吉则是今年7月1日实施。
“这项安排让业者有更充足的时间去适应转变,逐步迈向数码化,减少日常营运的干扰,也让整个推行过程更顺畅、更有效率。”
内陆税收局昨日发文告宣布,财政部同意暂时豁免年收入或销售额低于50万令吉的商家,无需强制使用电子发票。
在此过渡期间,商家可通过综合电子发票(consolidated e-invoice)或自开电子发票(self-billed e-invoice)的方式处理交易。
内陆税收局也表示,政府理解微型、小型与中型企业在遵守电子发票法规方面所展现的配合态度,也知晓在系统推行过程中,企业需要充分的准备时间及所面对的挑战。
当局也称,在宽限期内,只要纳税人符合综合电子发票的相关要求,就不会因违反1967年所得税法令中电子发票的规定而被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