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4日讯)马来西亚和新加坡陆路边境的外国车辆入境准证(VEP)措施,将从今年7月1日起全面执法。
交通部长陆兆福指出,此举与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66H(7)条文相符,即任何人在未持有准证的情况下,驾驶外国机动车辆进入或在大马境内停留,均属违法。
他今日召开记者会时表示,陆路交通局将向未注册或未激活VEP的外国车辆车主,发出传票。
“如果他们(私家车)没持有效的VEP入境大马,他们将接到300令吉的传票,并且必须在离开大马前缴清罚款。”
“为什么我们会在7月1日实施?这是因为我们已给了充裕的时间,正如我所说,我们已从2024年10月1日开始采取柔性宣导方式。”
谈及执法方式,陆兆福说,对于没持有效VEP的个人私家车,他们将接获传票并强制缴还,以及在离开大马之前必须注册VEP。
“至于另个组别即公司私家车。那些没持有效VEP的公司车辆,如果他们完全没进行任何注册,执法单位将向驾驶公司私家车的人士发出传票。”
“但如果已预先注册,我们仍会发出提醒通知。对于这一组别,我们将给予一些宽限,因为此类组别涉及许多流程,需提供大量的公司文件等。”
他说,因没持有效VEP而接到传票的外国车主,必须在离境前缴清罚款。
陆兆福强调,任何关于VEP的执法行动都将在入境处之外的区域进行,以避免该地点发生交通拥堵。
“罚款必须通过无现金方式支付,可在陆交局办公室柜台、陆交局流动服务柜台或线上方式(myEG)办理。”
他指出,根据第一阶段的执法情况,当局随机检查了5万2012辆狮城车辆,其中2245辆或4.32%的新加坡车主,因未注册VEP而收到提醒通知。
FRU夺命车祸调查报告下周呈内阁
他说,截至6月2日,已向个人私家车发出23万1018张无线射频识别(RFID)标签,公司私家车则为2660张。
“陆交局呼吁所有外国机动车车主尽快注册、安装并激活VEP的RFID标签,避免未来进出大马时,遇到任何不便。”
另一方面,陆兆福提到,联邦后备队(FRU)夺命车祸的初步调查报告将在下周提呈给内阁会议讨论。
他说,这份由特别工作队提呈的报告,提呈内阁以征求意见,以便采取后续行动。
-马新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