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14日讯)5名青少年今天在地庭被控于本月8日袭击一名17岁学生,并导致他重伤2项罪行,惟众人皆不认罪。
19岁的沙兹林、21岁的努阿力、24岁的努尹兹旺 和另外两名17岁的青少年,在推事努鲁莎奇娜宣读他们的指控后,纷纷表示不认罪。
根据第一项控状,所有被告以及仍然在逃的人,于5月8日晚上11时左右,在甘榜圣淘沙再也故意造成一名17岁的青少年重伤。
他们均抵触刑事法典第325条文和第34条文,一旦罪名成立,最高可判处7年监禁和罚款。
援引刑事法典第147条文的第二项控状,他们被控聚众伤害受害者,如果罪名成立,最高可判处两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副检察官P.鲁比妮献议每名被告7000令吉保释金,但代表所有被告的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律师 拉兹奇亚努要求减少保释金,因为他们仍年小且来自低收入家庭。
拉兹奇亚努说,2名被告人的工作是焊工和接待员,每人收入1000令吉,另一名被告人是工厂工人,收入1500令吉,需要赡养年迈的父母。
他说,其他被告依靠在餐馆工作和担任清洁工的母亲生活,而她们没有固定收入。
推事随后将第一项指控的保释金设定为每人2500 令吉,第二项指控的保释金为2000令吉,并指定一名担保人,案件于6月16日过堂。
之前媒体报道称,上周五凌晨,10名年龄介于17岁至31岁之间的人士被扣留,以协助调查在芭蕾发生群殴中五生的事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