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4日讯)马来西亚皇家警察(PDRM)配合开斋节,在3月1日至3月11日期间共批准了5113份售卖烟花和爆竹的准证申请。 全国警察总长丹斯里拉扎鲁丁今日受访时表示,警方共接获7223份申请,其中264份被拒绝,另有1865份仍在处理中。 “在同一时期,警方也逮捕了31人,并起获相关的烟花和爆竹。” 他提醒,凡违规经营的商贩,警方将撤销其准证,并采取严厉执法行动,包括逮捕涉事者及扣押相关物品。 “警方可援引1957年爆炸物法令第8条文展开逮捕和扣押行动,一旦罪成,可被判监最高7年,或罚款1万令吉,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