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11日讯)被控在四年前诈领6640令吉的统计局女助理如今得付出惨痛代价,遭爱极乐地庭判处3项罪名成立,被判罚款4万5000令吉或坐牢15个月。
现年42岁的女被告诺鲁胡达今早在地庭法官艾莉莎白帕亚面前俯首认罪,法官判处被告每项控状罚款1万5000令吉,若无法支付罚款,被告则需以入狱15个月替代。
根据控状,被告被控不诚实使用FIS Gemilang公司志期201年11月22日的发票,向马六甲统计局申报两项活动的餐饮供应服务,总额为6640令吉。
被告被控在2021年11月在位于马六甲中央县的统计局分局作出上述行为,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471条文(伪造假文件),并可在相同法令同读。一旦罪成,被告将面对监禁最高2年、罚款或两者兼施。
来自反贪污委员会的主控官法汀诺阿蒂拉副检察司指出,由于被告是一名公职人员,加上公众利益,因此建议法官判处被告每项罪控罚款1万5000令吉,以示惩戒。
尽管如此,被告的代表律师阿兹鲁祖基菲里则要求法官免除被告监刑,因为其当事人需要供养年迈的母亲,加上本身患上焦虑障碍,正在医院接受治疗。
法官较后宣判,被告每项控状罚款1万5000令吉,若无法付款则以每项罪名坐牢5个月取而代之。
-马新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