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7日讯)一对夫妇今天在不同的法庭被控在上周虐待和谋杀他们所照顾的一名小男孩。
在推事庭,26岁的电召司机莫哈末沙菲被指控于3月3日凌晨1时15 分,在冼都怡保路的一间酒店房间内,谋杀5岁的莫哈末沙奇。
他的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一旦罪成可判处死刑。
在推事阿米拉宣读指控后,被告没有提出抗辩,因为该案属于高等法院管辖范围,并定于5月26日开庭。
副检察官拉温德吉代表控方出庭,而莫哈末沙菲没有代表律师。
在地庭,26岁的莎菲诺妮兰被控于2月25日晚上9时,在甲洞镇人民组屋单位,虐待和伤害同一名受害者,惟她表示不认罪。
她被控违反2001年儿童法令第 31(1)(a) 条文,一旦定罪,可处1万至5万令吉罚款,或最高5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副检察官郑依君(译音)不献议保释,理由是罪行严重且受害者死亡。
被告没有律师代表,并以怀孕两个月及另有三名孩子为由,要求降低保释金额。
法官西蒂 莎琪拉批准被告以1万令吉保释,并要求被告每月到最近的警局报到一次,直到案件结束。案件定于4月9日开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