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7日讯)涉嫌在乌鲁雪兰莪峇冬加里一间清真寺非礼一名女童的19岁男子莫哈末亚当,今日在安邦地庭面控时认罪。
被告在聆听控状后承认罪行,法官诺茜拉卡玛鲁丁择定在3月27日,待雪州社会福利局(JKM)提呈案情调查报告后,再宣判刑罚。
控状指出,被告被控于2月21日上午6时20分,在峇冬加里一间清真寺非礼一名10岁8个月的女童,行为抵触2017年儿童性侵法令第14(a)条文。
一旦罪成,可根据该法令第14条文受到惩罚,即判处不超过20年的监禁和鞭刑。
此案的主控官诺法兹琳副检察司要求法官将保释金额设定在1万5000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释,附加条件是每月一次到附近警局报到。
诺法兹琳早前也告诉法庭,被告是一名轻微罪行人士,要求法庭另择案件过堂日期,让控方获取相关报告。
根据媒体早前报道,被告是趁著晨礼期间潜入清真寺企图强奸一名女童不果,随后遭警方逮捕归案,被告也持有残疾人士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