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2日讯)随着10岁男童因食用软糖后窒息身亡,卫生部下令禁止所有网上和市面售卖眼球形状的软糖。
卫生部本周周五在文告中指出,经调查后发现,10岁男童莫哈末法米食用的眼球形状的软糖已违反1983年食品法和1985年食品法规中,所规定的食物标签要求。
“有关当局将依法采取行动,包括充公涉案的软糖产品。”
卫生部表示,眼球形状软糖的尺寸和形状皆不受上述法令的管制。
除了“受管制的软糖”外,所有市售软糖大小和形状直径需小于或等于45毫米,且须标注“警告:可能导致窒息风险”和“不适合3岁以下儿童”的字眼。
10岁的男童莫哈末法米本周二疑在吃了眼球软糖后噎住,情况危急送院抢救,惟在本周四晚上约11时在槟城医院儿科重症监护室(PICU)逝世。
据了解,生前就读于北海双溪赖小学的莫哈末法米于当日下午2时30分上宗教课时,在学校外购买了两颗眼球形软糖。
此外,卫生部也呼吁公众,尤其是家长与监护人必须时刻监督和劝告孩子慎选食物,尤其是避开有可能导致窒息的食品。
“当食物没有被完全咀嚼而被整个吞咽时,会增加窒息的风险。在吃坚硬、耐嚼和圆形的食物时,要特别留意,因为这些食物容易卡在呼吸道。”
卫生部也提醒,任何食物摄取,尤其是儿童都必须在父母或监护人的监督下进行。
“我们将继续监控并采取食品安全的执法行动,同时将采纳预防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