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15日讯)一名失业汉于本月初因破坏警局和汽车挡风玻璃,今日在推事庭认罪两项蓄意破坏罪,被罚款5000令吉。
推事努尔阿菲卡向25岁的莫哈未希达亚作出上述宣判,并下令如果不缴纳罚款,将被判入狱8个月。
根据首控状,莫哈末希达亚特被控于1月7日晚上10时10分在丹戎吉宁警局投掷锤子,导致该局挡风玻璃破碎,违反了刑事法典第427条文,可判处5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第二项控状是,他被控1月8日晚上10时30分,在丹绒明亚7里一间住宅内,违反刑事法典第 427条文,破坏汽车挡风玻璃。
此案由副检察官哈尼斯阿利亚负责,被告没有代表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