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马7日讯)被控于今年1月3日使用非法通道从泰国入境我国,三名马来西亚公民今日在推事庭俯首认罪,每人被判罚款4000令吉。
34岁的备稿林武汉(译音)和一对夫妻,即50岁的男子拉兹米迪及29岁的女子努舒哈达为船只乘客。三人在聆听控状后,在推事莫哈末依达韩的面前俯首认罪。
控状指出,三名被告被控于2025年1月3日下午1时30分,从泰国使用非法通道进入兰斗班让占布非法渡口河岸。
案情指出,瓜拉登嘉楼第19营普通行动部队成员当时在兰斗班让的占布非法渡口附近监督及观察5分钟,发现3名被告从泰国非法渡口乘坐一名男子驾驶的船只抵达,并靠近该河岸。
“普通行动部队成员待3名被告上岸后,船夫返回泰国非法渡口后,才趋前表明警察身分。”
初步调查显示,3名被告是大马公民及持有身分证,他们被控抵触1959/63年移民法令第5(P)条文,以及可在第57条文下定罪。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罚款不超过1万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此案的控方代表是拉雅莎扎丽雅副检察司,3名被告的代表律师是全国法律援助基金会(YBGK)的律师娜比拉。
拉雅莎扎丽雅较早前在法庭上要求法官判处被告适当的惩罚和教训,以便他们今后使用合法通道入境。
不过,娜比拉代当事人求情时要求法庭判处最低罚款额,因为被告林武汉只是一名店员,拉兹米迪是工地主管及努舒哈达则是一名家庭主妇。
推事最终判处3名被告各被罚款4000令吉,若被告无法缴付罚款,则需以监禁一个月替代。
-马新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