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0日讯)一名前护士今天在地庭被控欺骗一名妇女,献议婴儿供领养,惟她表示不认罪。
40岁的玛希拉被控于1月20日至6月7日,在冼都申洞峇鲁一间场所,欺骗38岁的杰乐祖米,献议有婴儿供收养,以致后者分阶段向被告交出1万5950令吉。
该控状援引刑事法典第420条文,一旦罪成可判处至少一年至最高10年监禁和鞭打,并可罚款。
副检察官吴亨之(译音)献议以6000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外;而被告代表律师法立斯要求低额保释,理由是他的当事人没有工作,除了患有糖尿病和贫血外,还要负担4个孩子的生活。
法官艾娜允许被告以5500令吉与一名担保人保释,并定于2月13日开审。
律师雷纳吉特有例席,作为受害人的观察员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