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6日讯)高庭今日谕令诽谤民主行动党主席林冠英罪名成立的土著团结党主席丹斯里慕尤丁,必须在今年12月31日或之前支付部分赔偿金,即40万令吉给林冠英。
林冠英的代表律师郭义雄今日在内庭审讯后向记者指出,法官罗兹玛娃也指示慕尤丁必须在2025年1月27日或之前支付剩余的100万2000令吉赔偿。
“法庭批准慕尤丁有条件暂缓执行赔偿及需缴付5000令吉堂费,并谕令他必须在今年12月31日支付40万令吉,其余100万2000令吉则需在2025年1月27日前缴清。”
慕尤丁的代表律师也仄丹较后证实此事。
基于慕尤丁没有根据高庭于今年11月8日裁决支付140万2000令吉赔偿金(包括5万令吉堂费及2000令吉核定费),林冠英在12月9日入禀法庭要求宣判慕尤丁破产。
慕尤丁随后申请暂缓执行高庭裁决,理由是140万令吉的数额庞大,他需要时间筹钱,而他愿意将50%赔偿金存入定期存款户口,由林冠英代表律师作为受托人保管,直到上诉庭审理其上诉。
林冠英于2023年3月27日入禀法庭,针对慕尤丁于2023年3月9日,指控他担任财政部长期间撤销艾布卡立(Albukhary)基金会免税地位,起诉慕尤丁诽谤。
高庭在2024年11月8日裁决慕尤丁诽谤罪名成立,必须支付林冠英135万令吉赔偿,以及支付5万令吉的堂费。
-马新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