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2日讯)被控欺骗一名男子投资在新加坡的榴莲生意,一对母子今日被控上吉隆坡推事庭时否认有罪。
根据控状,47岁的女子柯爱丽(译音)与26岁的儿子郑连荣(译音)被控合谋,于2023年6月20日在吉隆坡南湖镇综合巴士终站欺骗41岁的男子陈宇利(译音),以不存在的新加坡榴莲生意投资为诱饵,促使受害人两次转账共计5万5000令吉至郑连荣的银行账户。
因此,这对母子被控抵触刑事法典第420欺诈条文,并柯在第34条文下同读。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处监禁至少一年、最高10年和鞭笞,并可另加罚款。
负责此案的主控官安丽普利特副检察官建议法庭对每名被告设定6000令吉保释金,以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然而,两名被告的代表律师张家乐(译音)与阿兹里哈纳菲向推事求情,以被告仅在榴莲园工作和面对经济困难为由,要求法庭降低保释金。
推事法拉纳比哈较后批准每名被告以2500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并把此案订于2025年1月6日重新过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