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稿:潘丽婷
(莎阿南20日讯)政府可援引国家土地法典(828法令)第127条文,对付任何违返同法第125条文的土地,包括在农业用途土地建工厂者。
雪州地方政府、旅游及新村行政议员拿督黄瑞林今日在第15届雪州立法议会第二季第三次会议口头回答士文达区州议员诺纳兹汉时说,任何在2019年8月28日登记漂白计划清单的不合规格工厂,都可参与漂白计划。
“州政府通过新的2025年-2027年雪州不合规格工厂遵守条件与执法计划,采取更严厉和直接的方案,向地主和厂主提供'萝卜和棍棒'(carrot and stick)奖掖,以便他们申请更换土地条件为工业组别。
他说,至于地方政府列出违反条件的地段,即在其土地建工厂结构的地主,将获得7A表格(国家土地法典第128条文),即恢复土地原貌。
“拒绝遵守该表格者可导致土地被剥夺拥有权及成为政府土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