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稿:潘丽婷
(莎阿南20日讯)雪兰莪州内各县获5万令吉拨款作为县内救灾用途,担任灾难管理委员会主席的县长,有权通过提款机(ATM)提出1万令吉,移交紧急援助给灾民。
雪兰莪灾难管理行政议员纳兹旺今日在第15届雪州立法议会第二季第三次会议口头回答轰埠区州议员莫哈末拉菲提问时说,州政府是根据雪州特别灾难基金契据的费率和方法给予帮助。
这契据在2023年2月9日生效,详请如下,
1.a:水灾:500令吉
b:闪电水灾没有疏散灾民(援金不能超出一年至高援金,并只限屋内有进水者):250令吉
2.火灾灾民
a:全烧毁:500令吉
b:部份烧毁:200令吉
3.土崩和风灾:500令吉
4:灾害罹难者家属:1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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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州灾难管理行政议员纳兹旺2024年11月20日在第15届雪州立法议会第二季第三次会议,回答提问。 (摄影:REMY ARIFIN/MEDIA SELANGOR)[/caption]
针对援金迟移交一事,纳兹旺说,有数原因,如申请文件不齐全、申请者非公民、申请重叠及申请者非灾民。
“有关解决方案是分阶段移交援金给申请文件齐全和符合资格者;一个地区集体向警方备案水灾灾情;为各县下放5万令吉方便移交援金,以及针对大灾情特别拨款,只需县署和土地局在7天内呈上完整文件申请即可。
莫哈末拉菲也在附加提问询问出租屋失火该由谁申请援金?
纳兹旺说,程序上是屋主,但有关受惠人则由屋主和租户自行协调;若是租户提呈申请,则需先取得屋主的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