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6日讯)一名男子于今年5月闯入柔佛乌鲁地南警局行凶,导致3名警员2死1伤,行凶者的长兄今日在高庭重新面控时否认两项支持及拥有达伊沙恐怖组织相关资料的罪名。
34岁的男被告拉丁罗尤拉是一名送餐员。他今日在通译员重新读出控状后表示不认罪,法官慕念迪随后择定此案将在11月15日进行案件管理。
第一项控状指出,被告被控于2014年年底在柔佛新山甘榜双溪地南拉巴尼路的一间住家,以宣誓效忠的方式支持恐怖组织头目巴格达迪。
因此,他被控抵触刑事法典第130J(1)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终身监禁或入狱最高40年或罚款,以及充公任何被用以犯下此罪行的资产。
拉丁罗尤拉也被控于2024年5月17日早上10时45分,以及同年5月19日下午2时30分,拥有一个内含达伊沙恐怖组织及该组织行为相关资料的外置硬盘。
因此,他被控抵触刑事法典第130JB(1)(a)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7年或罚款,以及须充公上述的任何物件。
此案的副检察司雅兹早前在法庭上表示,被告拉丁罗尤拉将与此前在吉隆坡高庭不同法官面前被控相同罪名的其他被告一同受审。
“控方希望进行联审,并将提出正式申请。”
被告的辩护律师阿里夫在法庭上表明,当事人不反对这项申请。
9月30日,被告的59岁母亲罗丝娜在隆市高庭否认提供恐怖主义意识形态相关信息的控罪。
在2024年5月17日发生的乌鲁地南警局遇袭案中,两名警员阿末阿扎和莫哈末沙菲克殉职,莫哈末哈斯夫伍长则受枪伤,行凶的男子最终遭击毙。
-马新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