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7日讯)将感冒药加入一名出生18天的男婴奶瓶中喂食,一名保姆今日在吉隆坡地庭俯首认罪,被判罚款8000令吉和履行90个小时的社区服务。
法官阿兹罗阿都拉判处66岁的女被告许凤春(音译)被罚款8000令吉,并谕令如果被告无法支付罚款,则需入狱9个月。
法官也谕令被告须签署为期两年的良好行为保证书,缴纳1000令吉担保金,并在即日起,为期六个月内完成90个小时的社区服务。
根据控状,被告许凤春被控在2024年9月15绒凌晨2时21分,在蕉赖武吉加里尔的一间住家单位内,将感冒药加入受害者的奶瓶中,导致这名18天大的男婴健康受损。
因此,被告被控抵触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a)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罚款5万令吉或监禁20年,或两者兼施。
根据案情,涉案婴儿的父亲以4500令吉聘请女被告,在其住家照顾刚出生的儿子为期20天。
然而,投诉人发现婴儿每天只会睡觉,健康状况也不像其他婴儿。
投诉人随后检查了闭路电视的录像,发现被告将感冒药加入奶瓶中并喂给婴儿,即使婴儿当时并没有任何健康问题。
负责此案的副检察官莫哈末依克万要求法官对被告判以相应刑罚,以起到公共教育的作用,防止类似的罪行重演。
没有聘请代表律师的被告在法庭上以自己是一名单亲妈妈,并患有哮喘、糖尿病、高血压以及听力和视力问题为由,要求法官轻判。
“我为我的错误道歉。我并非有意这样做,我以为他(婴儿)有感冒,所以才会给他服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