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日讯)针对社交媒体疯传指控称警方拒绝接纳一名少女失踪的投报事件 ,警方澄清在安全寻获少女前,就接纳了报案。
双溪毛糯警区主任莫哈末哈菲兹昨日在文告表示,调查发现,这名少女母亲在未能联系女儿3小时11分钟后,向警方报案失踪。
“这证明警方在不到24小时内就接纳报案。因此,警方忠告公众谨慎传播或上传任何的不实或虚假言论。
“这可以援引刑事法典第500条文以及1998年通讯和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采取行动。”
有一名人士昨天凌晨在社交媒体X发帖声称,警方因一名少女没有失踪超过24小时,而拒绝接受报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