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日讯)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敦东姑麦文表示,作为社会重要基础的司法正义应该普及化,而不只是成为精英和富人的专利。
她说,虽然诉诸法律是一项基本权利,而且法治也超越社会经济地位,正义的核心在于能够提供公平和均等的待遇,但要实现此事委实不易。
“法律援助在弥合正义差距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确保没有个人因地理、经济或教育的障碍而被排除在法律的保护之外。”
“换言之,法律援助等同于贫困、边缘化和不幸群体伸张正义的途径。”
东姑麦文今日在2024年马来西亚法律系学生援助大会上致词时强调,在法治精神下的法律援助,应成为公平且有效的司法制度基础。
东姑麦文说,被告有权委托法律代表,这份权利也包括所提供的高效服务素质,因此法律援助的服务质量不应因低报酬,而有所偏差。
“律师必须全心全意地为获得法律援助的当事人提供服务,一位律师也必须同样勤奋和细心地准备法律援助案件,就像处理其他案件一样,平等地维护当事人的权利和利益。”
她说,不称职的法律代表可能会招致偏颇结果,尤其是涉及死刑的案件,毕竟这将决定一个人的生死存亡。
-马新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