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丰27日讯)17岁少年今日被控谋杀10岁的原住民女童。
这名男被告今日在推事阿茜法面前被控谋杀罪名,他在聆听控状后点头表示明白。
由于审理谋杀案属于高等法庭的权限,因此法庭并未记录被告认罪与否。此外,由于被告年仅17岁,因此不得公布其身份。
据了解,被告与死者诺艾娜为亲友关系。
根据控状,被告被控在2024年8月16日下午2时30分至下午5时期间,于瓜拉姆原住民村的甘榜伯沙沼泽区谋杀10岁的女童诺艾娜。
因此,被告被控抵触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一旦罪成,被告将面对死刑或监禁至少30年,惟不超过40年。倘若没有判处死刑,被告则需接受鞭笞至少12下。
由于被告尚未成年,因此,他必须在2001年儿童法令第97(2)条文下提控。
法庭择定此案在今年10月28日过堂,以便获取死者的化学、病理和脱氧核糖核酸(DNA)报告,以及获取被告的学习成绩单。
负责此案的主控官是R.S薇蒂耶丝瓦丽,被告则没有委任代表律师。
诺艾娜在2024年8月16日被指失踪,随后翌日下午就被发现卧尸在距离住家约100米的沼泽区。
-马新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