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10日讯)雪兰莪州政府正起草修订1971年牛只及水牛管控条例,包括将对付放任牛只游荡的饲主的罚款额从1000令吉调高至1万令吉,修订工作预计在今年杪完成。
雪州基础设施及农业行政议员依兹汉表示,有关单位将综合各方的意见后才决定修法后的最终罚款额。
“雪州兽医局与雪州当局负责这份法案的修订文件,以确保日后能有效的实施。”
他说,雪州各地方政府目前援引1971年牛只及水牛管控条例第5( 1)条文,对付任由牛只游荡的饲主。一旦罪成,饲主可面对最高1000令吉罚款,或监禁不超过12个月,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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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州基础设施及农业行政议员依兹汉。[/caption]
依兹汉今日在雪州立法议会回答而揽区州议员拿督哈里森提问调整1971年牛只及水牛管控条例的罚款,以监管饲主放任牲畜到处游荡的课题时表示,有关单位预计在今年12月31日前完成条例修订工作,以提呈给雪州法律顾问定夺。
“一旦修法完成后,当局便会与各个重要单位举办说明会,如社区领袖、饲主、兽医局、地方政府、土地局和警方等,让利益相关者了解后才全面执法。”
他说,牛只在公共场所游荡,如超市、医院或公路,滋扰居民的生活作息。
“因此,州政府通过这项修正案能按照更有秩序的方式发放饲养执照。”
他说,修正案也将探讨为牛只进行标签的可行性,协助有关单位在发生意外事故时,有利于追查饲主的身份和作为举证用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