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4日讯)雪兰莪州内持有99年地契的农业、房屋或工商地主与业主,可在期满前,向土地局申请延长租赁程序。
雪兰莪州务大臣拿督斯里阿米鲁丁说,99年地契期满后,原则上有关的土地是归回州政府拥有,但考量到地主或住家的情况,土地局开放空间让他们支付合理的土地用途转换税来延长租赁。
“根据之前政策,我们给予住家单位和产业名义人土地用途转换税折扣优惠。”
他建议相关地主,包括建筑物或住家,在5至8年期满前提出延长租赁申请,因为这程序需时处理。
阿米鲁丁今早在第15届雪兰莪立法议会第二季第二次会议回答杜顺大州议员拿督威拉佐汉有关租赁土地口头提问时说,有关土地设有方程式计算,至高是99年,提早申请延长者只需延长地契剩余年份。
他说,产业服务及估价局(JPPH)根据土地种类、土地状况、延长地契年份、位置和土地面积等,对申请者的地段进行市场估价。
“有记录住宅地可以提早至地契期满前30年提出延长申请,方便业主和政府处理有关程序。”
同时,武吉加星州议员拉吉夫在附加提问表示,其选区八打灵再也已有许多土地即将期满,并希望大臣本月抽空与业主会面。
阿米鲁丁说,土地局和雪州经济策划单位或在今年或明年展开这个课题的巡回说明,至陆续期满的八打灵、莎阿南、巴生、安邦等地方说明申请地契延长的事宜。
他补充,雪州政府需要收入来源,而土地收入是最大的来源之一,在雪州人口高达700万的情况,州政府不能减少土地收入。
此外,双溪拉玛州议员莫哈末沙菲在附加提问询问,政府是能允许租赁地契改为永久地契。
阿米鲁丁指出,永久地契和99年地契都有各自的程序,考虑到政府未来发展及资金,所以州内发展项目优先考虑99年地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