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影6日讯)一家租车公司的兼职员工上周在一家快餐店贴上以色列国旗贴纸,今天在推事庭俯首认罪后,被判罚款100令吉。
推事努鲁哈芙赞也谕令,若现年25岁的被告达利哈金无法缴还罚款,则须以监禁一天取代,被告选择缴罚款。
在下判前,推事询问被告为何做出如此的行为时,被告回答说:“我在那间快餐店贴以色列国旗,因为我有家人在巴勒斯坦离世,我对此感到气愤。”
努鲁哈芙赞指出,如此的行为,并不会让情况好转。
根据控状,被告是于2024年5月29日下午4时42分,在乌鲁冷岳路10英里的餐馆做出可能扰乱和平的行为。
他的行为抵触1955年轻微罪行法令第14条文,罪成者的最高罚款是100令吉。
根据案情,5月29日晚上7时许,一名当时正在乌鲁冷岳一间加油站的快餐店工作的女子(报案人),发现该场所的前门、地板和外面的走廊有以色列纸贴。
这名女子将此事告知其经理,并通过闭路电视的检查发现,干案的正是被告,他也被目睹在事后乘车离开。
被告来自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的代表律师娜比拉在求情时,要求法庭判处最低的罚款,因为被告的工作是一份兼职,每月收入仅2500令吉。
“被告必需赡养没有工作的妻子,而其母亲患有病痛,父亲则有心脏病和岳母是单亲妈妈,被告也已经悔悟,并向所有人道歉。”
主控官努鲁胡斯娜副检察司要求法庭判处相应的刑罚,以确保被告不会再犯下相同的罪行,并将公共利益列入考量。
-马新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