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4日讯)一名17个月大女婴的脸部受伤,疑是上周六在蕉赖皇冠城一所托儿中心,被保姆虐待所致。
加影警区主任再益哈山昨日在文告说,警方于当晚7时36分接获女婴26岁父亲的报案。
他说,投诉人是一名电召司机,称前往托儿中心接孩子时,一名老师或保姆指其孩子被另一名老师粗暴对待,在喂食时,扯女婴的头发及捏鼻子,造成她鼻子受伤。
“由于对老师的做法和行为不满意,投诉人不再送女婴到托儿中心。
“医院医务人对女婴进行检查和治疗后,确认她的软组织损伤。为此涉案保姆已被传唤录取口供。”
他说,进一步调查发现,该托儿中心营业近3个月,据了解仍没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再益哈山表示,目前该中心共有9名儿童,以及3名照顾人或保姆,同时也是那里的老师。
他表示,案件正援引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a)条文调查,一旦罪成,可被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20年,或两者兼施。
“调查仍在进行进,待文件完成,将提交给副检察官办公室寻求进一步建议。”
知情者可以联系雪兰莪加影警区总部刑事调查组查案官穆兹马兹兰,电话:017-97888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