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日讯)新山前市长拿督阿迪今天在地庭被控12项收取总额155万令吉贿赂的控状,惟他否认有罪。
法官西蒂诺莱达允许63岁的男被告以总额12万令吉的保释金,加上两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同时他必须每个月前往柔佛反贪会办公室报到一次,并把护照上交给法庭保管,以及禁止骚扰证人直至案件审结。
法庭择定本案于7月3日过堂,以便提交文件。
阿迪被控通过12次不同的交易,受贿介于1万令吉至25万令吉,作为帮助两名男子透过另一人获得新山市政厅地区的各项计划。
这些计划包括年度路边景观维护工程,为期28个月;年度修剪和砍伐树木养护,为期24个月;集中污水处理厂养护工作和纱玉河防洪工程,为期24个月;班加兰路(Jalan Banjaran)工程;解决武吉热带花园(Taman Bukit Tropika)和Sri Orkid组屋悬崖塌陷问题;新光河(Sungai Sengkuang)、查河(Sungai Chat)和纱玉河防洪水泵电力和技术系统,为期24个月。
被告被控在2020年6月26日至2021年8月6日期间,在拉庆地区犯下上述罪行,因此抵触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6(a)(B)条文。
一旦罪成,被告可面对监禁最高20年,以及罚款,罚款额为贿金的至少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更高。
本案的主控官是来自反贪会的娜特拉副检察司,阿迪的代表律师则是阿兹鲁。
-马新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