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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虐打7岁男童 生母与女友人不认罪

2023-08-16, 早上 8:15
被控虐打7岁男童   生母与女友人不认罪

(新山16日讯)27岁单亲妈妈与新加坡籍女性友人被控虐打7岁男童,两人今日在地庭面控时皆不认罪。

根据第一项控状,27岁的女被告努鲁阿斯依琴和30岁的女性友人蔡艾雯(译音)被指疏忽照顾男童,造成男童受伤,第二控状则指两名被告疏忽照顾男童。

两人被控于2023年7月1日至8月9日期间,在柔佛巴西古当拉央卡沙镇的一间住家内疏忽照顾男童。

因此,两名被告被指抵触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a)条文,并可以在刑事法典第34条文下同读。一旦罪成,两人可被判罚款最高5万令吉,监禁最高20年,或两者兼施。

负责此案的主控官诺蒂雅娜今日在法庭上向法官建议,允许两名被告各以3万令吉保释金保外候审,附加条件是两人不可接触和联系受害者。

诺蒂雅娜说,受害者此前由居住在吉打波格先娜的祖父和祖母照顾,后由母亲接往柔佛同住。然而,男童却因母亲疏忽照顾而受伤。

“第二名被告与男童的母亲同住,虽然没有血缘关系,但同样赋予照顾男童的责任。”

诺蒂雅娜说,男童如今在苏丹伊斯迈医院接受治疗,由男童的舅舅代为照顾,直到社会福利局定夺男童的抚养权。

两名被告的代表律师阿都拉欣则驳斥第一被告恐带走男童的说法,并强调第一被告是男童的亲生母亲。

“因此,第一被告被指会骚扰受害者的说法并不成立,而且抚养权一事也由福利局决定。第一被告在两个月前已失业,也不存在会逃走的可能性。此外,第一被告目前也没有护照,同时育有一名9岁的女儿。”

他说,第二被告目前仍在新加坡工作,定居在巴西古当,且拥有逗留在我国的合法证件。

地庭法官法蒂玛最终允许第一被告努鲁阿斯依琴以1万5000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释;第二名被告艾雯则获准以2万令吉和一名本地籍担保人保外。

法蒂玛也谕令两名被告每个月必须前往邻近的警局报到,同时禁止接触和骚扰男童,直到案件审理完毕。

法官择定此案在9月27日过堂,以及提呈男童的验伤报告。

社交媒体早前流传一则视频,视频画面显示民众闯入一间民宅内拯救一名疑遭母亲和母亲友人虐待的孩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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