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罗士打12日)吉打警方至截稿时接获3宗有关名字和身份证被他人冒用,以在吉打州选举中投票的投报。
吉打州总警长拿督菲索表示,居林县和瓜拉姆拉县分别录得2宗及1宗投报。
他说,首宗案件涉及一名女子,她获选委会职员告知其名字被标记已投票,以致她无法在居林一所国小投票,进而感到不满。
“第二宗案件在同一个县通报,一名男子声称其名字已被他人冒用投票。”
他说,至于在瓜拉姆拉的案件则涉及一名女子,当她不满被选委会告知其名字已被标记(已投票),导致她不能投票。
菲索今日在吉打总警局召开记者会时说,警方已援引1954年选举罪行法令第7条文,开档调查上述3宗案件。
他指出,警方也发现在社交媒体流传的一则视频显示,一名妇女在本同一个投票中心不满选委会职员,在其残疾丈夫投票时提供协助。
“该名男子的妻子声称,选委会职员没按照其丈夫的意愿划选票。然而,警方至今没接获该名妇女或相关选委会职员的投报。”
另外,,菲索驳斥另一则视频声称在瓜拉姆拉县出现载送幽灵选民巴士的说法,并澄清该巴士是警方租用来载送附近县属的警察。
他解释,警方从吉隆坡和吉打租用34辆巴士,载送被安排维持安保及确保州选顺利进行的警察。
-马新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