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0日讯)起重机前操作员强奸两名18岁以下亲生女儿,被上诉庭宣判监禁36年及鞭笞20下。
上诉庭三司拿督斯里卡玛鲁丁、拿督阿兹曼、和拿督林宗丰(Lim Chong Fong,译音)也批准男子降低刑期和鞭笞的诉求。
以卡玛鲁丁为首的三司,随后同意两项控状分别降低至18年监禁,鞭笞10下。
现年42岁的男子在2020年5月20日承认2项强奸罪名后,被柔佛昔加末地庭判坐牢40年和鞭笞24下,男子随后向上诉庭提出申请要求减刑,但在2020年12月24日遭麻坡高庭驳回。
男子膝下有5名孩子,他承认在2017年中强奸15岁的女儿,及2020年1月强奸13岁的女儿。
地庭随后宣判男子,依据两个控状各监禁20年和鞭笞12下并分开执行,从男子被捕日期开始,即2020年5月19日。
男子代表律师阿米鲁以刑法过多为由,要求法庭降低被告的刑法,同时减少24下的鞭笞。
此案的主控官符兹雅则强调,基于此案涉及两名受害者,因此要求被告的刑法分开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