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1日讯)在少年夜骑脚车车祸案的华裔女司机沈可婷今日上诉得直,无罪释放。
根据《东方日报》,以上诉庭法官拿督哈达丽亚为首的上诉庭三司,今日裁决沈可婷上诉得直,。
被告沈可婷在2017年3月28日在新山推事庭被控在2017年2月18日凌晨3时20分,在新山内环公路鲁莽及危险驾驶,导致8名年龄介于13至16岁骑脚踏车的少年死亡。
被告被控抵触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21(1)条文(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在该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处坐牢2至10年,或罚款5000令吉至2万令吉。
经过2年审讯后,沈可婷在2019年10月28日被判无罪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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