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拉登嘉楼7日讯)改装后的爆竹威力太强大,不仅炸伤4名孩童,还烧毁邻近的一间民宅!
这宗意外4月4日晚上8时30分,发生在登嘉楼的瓜拉叻鲁斯路,导致4名儿童受伤。
瓜拉登嘉楼警区主任阿都拉欣表示,其中一名儿童被炸伤眼睛,其余三名儿童的身体多处受伤,燃放爆竹附近的一间民宅也遭殃被烧毁。
“3名年龄介于8岁至13岁的受害者事后在医院接受门诊治疗,眼睛被炸伤的孩童则需要留院接受进一步治疗。”
阿都拉欣在文告中,警方目前援引1957年爆炸物品法令第8条文调查案,一旦罪成将面对监禁最高7年,或罚款1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警方也援引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a)条文,即忽略照顾儿童罪名调查此案。一旦罪成,被告可以面对不超过2万令吉罚款,或监禁不超过10年,或两者兼施。”
他也提醒公众,特别是父母应看顾未成年孩子们的活动,尤其谨慎看顾他们玩放烟火或爆竹。
“警方会严密监督各区违法销售烟火和爆竹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