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5日讯)Hydroshoppe私人有限公司董事拿督阿都哈密今日在地庭被控,献议每年50万令吉及为期15年的贿金,作为前部长丹斯里安努亚慕沙加快吉隆坡塔特许权收购程序的报酬。
现年49岁的男被告阿都哈密今日在法庭上,听取通译员念出控状后否认有罪。
控状指出,被告向60岁的拿督陈世利(译音)献议上述贿金,作为时任通讯及多媒体部长安努亚的报酬,以加快该公司在收购吉隆坡塔管理及行政特许权事件上的程序。
他被指在2022年7月至8月间于布城第4区的通讯及多媒体部犯下此罪行,因此抵触2009年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6(6)(B)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下的第24(1)条文下被定罪。
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监禁不超过20年,以及罚款不少过贿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另外,Hydroshoppe作为一家商业组织,也被控与阿都哈密同谋,既为取得吉隆坡塔管理及行政特许权,向陈世利献议一年50万令吉及为期15年的贿金,作为安努亚的报酬。
他被指在相同日期和地点犯罪,抵触反贪会法令第17A(1)(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下的第17A(2)条文治罪。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罚款不少过贿金的10倍或100万令吉,视何者为高,或监禁最高20年,或两者兼施。
主控官马哈帝副检察司较早前建议以每项控状5万令吉和一名担保人,允许被告保外候审,惟被告须交出国际护照给法庭保管,并从5月起每两个月,前往吉隆坡反贪会报到。
“(控辩)双方已同意上述保金和条件,我们要求将接下来的过堂日期定在6月2日,以及申请两项控状联合审讯。”
阿都哈密代表律师苏艾薇(译音)证实,双方已同意保金和附加条件。
“辩方今早才取得控状,所以我们需要先研究控状,过后才决定是否反对联合审讯。”
上述两项提控程序分别在法官苏扎娜和罗兹娜面前进行。
法庭批准以每项控状5万令吉外加一名担保人让被告保外,以及须遵守附加条件,并择定此案于6月2日重新过堂,以提交文件。
-马新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