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0日讯)地庭今日择定在4月19日裁决青年及体育部财务组前秘书奥曼被控贪污及洗黑钱一案。
奥曼的代表律师拉菲克向《马新社》证实,法官卡马鲁丁择定此案的下判日期。
“原本在今天辩方完成举证后宣判结果,但在我们告诉法庭关于辩方将提呈额外陈词之后,下判日期展延至4月19日。”
奥曼在2016年3月31日被控32项涉嫌滥用职位,以及作出虚假申报3840万令吉的罪名。
根据控状,被告奥曼在2012年2月28日至2015年11月18日之间,在武吉加里尔国家体育理事会办公室作出上述罪行。
他在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第18(a)条文之下,面对17项虚假申报罪控;至于15项滥用职位的罪行,则在相同法令第23(1)条文被控。
另外,奥曼在同年4月21日面对64项洗黑钱指控,涉及款项达1662万3000令吉。
根据控状,奥曼在2012年5月7日至2015年12月11日期间,在各个地点把非法活动收益通过支票存入马来亚银行、兴业银行及联昌银行。
他在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融资和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4(1)(b)条文下面控,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长达15年或罚款不少于非法活动所得收益或价值的5倍。
多达70名控方证人及1名辩方证人(即被告),在审讯进行期间出庭供证。
-马新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