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1日讯)首相兼财政部长拿督斯里安华表示,抵押公积金存款给银行的建议并没有违反雇员公积金法令第51条文。
安华今日在国会下议院的首相问答环节回答国盟大港区国会议员拿督慕斯里敏的提问时说,政府已针对上述建议咨询公积金局,并且已咨询总检察署的法律劝告。
慕斯里敏询及首相抵押公积金存款是否已违反公积金法令,而首相是否就此事咨询总检察长。
安华强调,贷款者的利益也需要透过上述方式受到维护,尽管存款已抵押银行,但公积金仍需继续派息。
“就以5万令吉的贷款为例,将根据原有的组别派发全额利息,因此(利息)并不会被切断。”
公积金法令第51条文阐明,任何债务或索赔不得分配、转让、有义务附加、扣押及征收;因此抵押存款的合法性引起争议。
安华也解释公积金局面对的风险非常低,即使有小部分的会员无法支付贷款,但母金与利息仍会从薪水扣除而增加,数年后便可取回抵押。
他说,公积金局要求会员以回教贷款的方式向银行借贷,无论会员是否为穆斯林均不受限制,特别是有者欲以传统贷款方式借贷。
“我想说的是,我们征收的是回教金融产品的利率。因此,服务费较低廉,但并非从传统银行的利息方面衡量。公积金局选择要求会员们采用利率最低的回教贷款方式,且肯定低于市场利率。”
-马新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