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央17日讯)推事庭今日指示被控谋杀妻子的一名警员,送往精神病院以接受精神检查。
推事阿娜罗扎娜批准玻璃市检控主任莫哈末诺丁所的申请,以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342条文,让27岁的被告尼扎曼接受精神检查。
身为一巡伍长的男被告尼扎曼今日身穿红色T恤出庭,在上庭时数度拭泪,并点头表示明白法庭通译员所念出的控状内容。
控状指出,被告在2023年3月5日清晨6时45分至上午8时50分期间,在十字港甘榜本当峇鲁(Kampung Bendang Baru)谋杀26岁的莎芙苏法妮夏,抵触刑事法典第302条文。一旦罪成,被告将面对死刑。
法庭择定此案于4月14日重新过堂,以及提交精神报告。
媒体早前报道,被告在主卧房开枪射杀妻子。
-马新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