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2日讯)音乐器材公司前财务经理今日分别在两个地庭,共面对22项总额高达2800万令吉的洗黑钱控状。
现年35岁的男被告符永贤(译音)在法官莫哈末阿纳斯及法官诺拉兹琳面前聆听控状后,否认有罪。
这名单身失业汉在法官莫哈末阿纳斯面前,被控10项接收及洗钱960万令吉的控状。至于在法官诺拉兹琳承审的案件,则面对另外12项转移及洗钱1840万令吉控状。
被告被控把从非法活动中取得的收益,通过音乐器材公司户头签发支票及线上,转移至本身的户头及其他公司的数个户头。
控状指出,被告于2018年2月至2020年12月期间,在两间位于孟沙及蒲种公主城的银行分行作出上述罪行,抵触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第4(1)(b)条文,可在相同法令第4(1)条文下被判刑罚。
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监禁最长15年,以及罚款不少于非法活动所得收益或价值的5倍或500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此案的主控官是莫哈末祖法迪里副检察司,被告的代表律师则是涂茗傑。
两个地庭皆允许被告以15万4000令吉,以及2名担保人保外候审,被告每月需到邻近警局报到一次。
法官莫哈末阿纳斯承审的案件,获准转移至法官诺拉兹琳在3月22日一并审理。
-马新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