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7日讯)不满睡眠被打扰以致把热水泼在幼女身上,41岁的父亲今日地庭被判虐待儿童罪名,遭判处6年监禁。
41岁的被告莫哈末亚欣今日在吉隆坡地庭面控时俯首认罪,法官诺丽娜判处他监禁6年,味自己的罪行付出代价。
根据控状,被告在2022年12月1日中午12时在吉隆坡富都路的一间租房内,不满幼女吵闹以致影响其睡眠,因此以沸腾的热水致伤6岁的女儿,以致她的右肩、左肩和两边的膝盖被烫伤。
因此,被告被控抵触2001年儿童法令迪31(1)(a)条文,一旦罪成可面对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或监禁最高20年,或两者兼施。
法官诺丽娜宣读判词时说,被告的刑期从2022年12月11日被逮捕日起计算,同时谕令他在三年内需保持良好行为,并在6年内从事 180 小时的社区服务工作。
此案的主控官诺哈妮早前要求法官重判被告,因为身为女童父亲的被告理应保护自己的孩子,而不是毫无怜悯的向自己的女儿泼洒热水。
被告在没有代表律师的情况下在求情时,以要飞返沙巴会晤双亲为由,要求法官轻判。
在2022年12月21日,有关男被在谋杀罪名下被控上推事庭。他被控在2022年12月9日晚上9时,在相同的地点致死9岁的长女,在事后甚至把长女的尸体埋藏在屋后的休闲公园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