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5日讯)通讯及数码部长法米表示,2010年个人资料保护法令(709法令)修正案有望在年杪前提呈至国会。
他向《马新社》指出,其部门,包括个人资料保护局(JPDP)正在对前朝政府的修正案探讨数项改善,然后提呈给总检察署。
“我们正探讨可以纳入的数个新层面,以及该法令的合理性及适用性,例如对于联邦和州政府。该法令有一项条文清楚不能被联邦和州政府使用,我们探讨是否可以纳入。”
法米说,修正案也将研究一旦发生资料外泄情况,是否可以强制持有资料的公司或资料用户向个人资料保护局禀报。
他指出,被发现滥用资料的公司罚款总数,也需调升至最高水平。
“我对自2017年以来约25间公司涉及外泄资料而被罚款的平均数额感到失望,平均每间公司仅被罚2万4000令吉。”
他认为,这是一个非常可悲的数字,这是因为外泄的资料可能上千、数十千或数百千,这是过去15年的罚款总数,目前(罚款数额)肯定是不再合适。
另一方面,法米指出,通讯部也计划把个人资料保护局提升为法定机构,以确保当 局拥有更多资源以遏制个人资料外泄的课题。
“若我们要发展数码经济,我们不能仅寄望于一个机构,该机构(人资料保护局)必须获得提升,以便在执法方面等拥有更多人手。”
此外,法米提及网络诈骗课题时说,通讯部一直在设法打击这日益猖獗的罪案,包括与电讯服务提供商展开讨论,以及探讨设立机制拦截来自外部意图诈骗的电话,多个先进国已落实此措施。
他说,通讯部也持续提升用户的数码素养,以灌输民众对网络诈骗的意识。
“商业罪案调查局指出,有超过14种网络诈骗形式,若我们封锁他们(骗子),他们不停寻找其他途径。”
“我们将通过新闻局广泛传达资讯,提高民众对诈骗案的醒觉,也与在基层的社会大众合作,包括在清真寺、其他种族的宗教膜拜场所、睦邻计划中心及学校传法关于网络诈骗的资讯。”
-马新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