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8日讯)马来西亚医药理事会(MPM) 提醒公众,不要被任何声称为马来西亚医生或注册医学专家的说法所迷惑或误导。
大马医药理事会主席丹斯里诺希山表示,根据 1971 年医疗法令(2012 年修订)第 14C条文,凡符合在1971年医疗法令第 14B 条文中所列明条件者,有权在大马医药理事会医药登记册中注册,并以在特定专业领域中的专家身分从业。
“注册为专家的关键要求是从业者必须完整向大马医药理事会注册、具有公认的专家资格、在认可机构参加专业领域的专业培训,并证明他有资格和具有良好的品格。 “
诺希山今日在文告中说,大马医药理事会旗下的特别委员会将评估这些专家申请,将审查从业者的所有条件,以便对方可以在国内执业。
“因此,如果名字不在大马医药理事会的医药登记册中,任何人就不能自称或以某领域的医学专家身分执业。”
他说,民众可以浏览大马医药理事会官网(www.mmc.gov.my),搜寻医药登记(Search Medical Register)和全国专科登记(National Specialist Register),以查询已向大马医药理事会登记的医药从业员的登记状态,其中包括医生和医药专家。
“大马医药理事会提供上述查询便利,旨在协助公众选择经认证的医药从业员或医药专家,以在国内提供卫生服务和医药治疗,包括与公共医药与卫生相关事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