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2日讯)一名马来亚大学教授被控在4年前伪造文件以诈领1万2488令吉经费,今日被控上法庭时面对9项欺诈控状。
根据控状,45岁的南被告贾斯米哈菲兹被控于2018年4月24日至2019年7月29日期间,以大学教授助理身份伪造7张旅程单,向马大财政部诈领3辆车子的租车费,事实上却并没有租车行为。
同时,被告在2019年1月19日至3月23日期间,伪造购置地质研究器材的收据单以向马大财政部诈领经费,事实上也没有进行此交易。
以上罪行皆在马大理科院校的地质研究所,于2018年5月28日至2019年8月23日期间发生,因此抵触2009年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8条文,并可在该法令第24(1)条文下同读。
一旦罪成,被告将面对最高20年监禁,以及罚款不少于贿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此外,被告伪造假文件的行为也抵触刑事法典第471条文,并可以在第465条文下判刑,一旦罪成将面对最高2年的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今日在吉隆坡地庭面控时,对全部罪行皆否认有罪。
主控官阿都慕达钦向法庭要求被告须以10万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同时要求被告每月须向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报到,同时上交国际护照给法庭和禁止接触证人。
被告的代表律师旺沙里扎向法庭请求,称当事人任职教授,需要承担妻儿的生活费,而且当事人也全面配合调查,希望法庭能够降低保释金。
法官罗兹娜批准被告在全部控状下,以2万令吉保外候审,同时必须上交国际护照和每月向反贪会报到,并择定案件于10月18日过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