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日讯)吉隆坡地庭裁决,沙巴副首长拿督斯里邦莫达夫妇3项受贿和串谋罪名表罪成立,两人须出庭自辩。
法官罗芝娜阿育下判时说,控方的举证成功证明两人表罪成立,因此,两名被告须在接下来的审讯中自辩。
现年64岁的邦莫达被控抵触反贪会法令第17(A)条文(接受/收取贿赂),至于44岁的夫人拿汀斯里芝芝依洁蒂被控抵触第28(1)(c)条文(同谋罪)。
邦莫达也是京那巴登岸区国会议员,他在2019年5月3日面对2项控状,即收受220万令吉和26万2500令吉的贿金,作为联邦土地统一及复兴局(FELCRA)批准投资1亿5000万令吉大众信托基金的报酬,惟他不认罪。
根据控状,时任Felcra非执行主席的邦莫达被指于2015年6月12日中午12时30分及下午5时,在美拉华蒂花园大众银行分行,通过芝芝依洁蒂向大众信托基金经纪马希阿都哈密收取贿金。
第三项控状指他在2015年6月19日在相同地点,通过芝芝依洁蒂名下的大众益德系列基金,向大众信托基金经纪诺海里收取33万5500令吉现金贿赂,作为相同用途的报酬。
至于芝芝依洁蒂则面对3项与丈夫串谋的罪控,即在相同地点、日期和时间收取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