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26日讯)加影市议会提醒分层地契单位业主在展开任何装修和兴建工程前,必须先获得共管机构(JMB)或管理机构(MC)的批准。
加影市议会主席纳兹慕丁8月25日在主持加影市议会常月会议时表示,所有的分层地契建筑物受2013年分层管理法令管制,分层建筑物的所有业主在施工装修前必须获得管理层的书面批准,必要时也必须取得地方政府的批准。
“此外,业主仅允许装修名下的产业,而不能装修共有资产。共管机构或管理机构有责任确保建筑物的维护、行政事务和财务管理。”
斯里肯邦安的Kasawari组屋早前传出许多业主违例装修分层单位事件,超过40个单位被指违例扩建、安装围篱和占用共有资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