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3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声称,自己在司法上遭受不公待遇。
这名69岁的政治人物今日在联邦法院上申诉,自己在过去一周来于SRC上诉案中,目睹了自己日渐失去成功上诉的机会。
“不是因为缺乏优势,而是因为我没有代表。 我发现,法院的裁决,尽管阻止了我的律师退审,但事实上,我仍然没有代表律师。”
这名前首相今日在法庭内表示,自己基于合理的理由首次提出撤换律师的要求,同时首次要求展延案件为期4个月,与联邦法院过去曾允许延期约70次的其他案件不同。
“在刑事法庭上,被告被指是最重要的人物,但我觉得自己受到陷害,同时并未获得公平的审讯。”
联邦法院五司今日一致驳回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上诉,维持在SRC国际公司案中的高庭判决,因此纳吉需入狱12年及罚款2亿1000万令吉。
以首席大法官东姑麦蒙为首的联邦法院五司今日在宣读判词时说,联邦法院五司一致认为,审判期间所提呈的证据,已足以证明被告的7项指控皆有罪。
联邦法院上诉是纳吉在SRC国际公司案中的最终上诉机会,这意味着纳吉在罪成后已失去国会议员资格。
承审此上诉案的其他4司分别是:东马大法官丹斯里阿邦依斯干达、联邦法院法官拿督娜丽妮、拿督林添钻和拿督莫哈末扎比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