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7日讯)有关全面禁止2007年后出生者吸烟、买或拥有烟草产品的2022年烟草与香烟产品管制法案,今日在国会下议院一读。
根据法案第17条文,200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士不得吸食任何烟草制品或替代烟草制品; 使用任何吸烟装置; 或拥有任何烟草产品、吸烟物质、替代烟草产品或吸烟装置。
任何人违反第 17(1) 条文,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将罚款不超过5000令吉。
200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士购买烟草制品、吸烟物质和替代烟草制品或吸烟装置,一经定罪,将罚款不超过5000令吉。
这法案也提议禁止向200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士出售烟草制品、吸烟物质或人工替代烟草制品,并禁止将这些产品作为礼物或奖品赠送。
那些向2007年1月1日之前出生,且在法案生效前未满18 岁的个人出售任何烟草产品、吸烟物质、替代烟草产品或吸烟装置者,在定罪后将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两年或两者兼施。
任何在2007年1月1日之前出生,在法案生效前未满18岁人士,不得购买烟草制品、吸烟物质、替代烟草制品或吸烟装置。一经定罪,可罚不超过1000令吉。
在控制产品销售方面,法案规定向2007年1月1日之后出生销售或展示烟草产品、吸烟物质、替代烟草产品或吸烟装置的个人罚不超过2万令吉、或不超过一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该些涉及第2次及重犯者,个人可能面临最高3万令吉罚款或不超过两年的监禁,或两者兼施。
对于首次犯罪的公司机构,可罚款不少于2万令吉至1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两年或两者兼施。第二次或之后重犯,可罚款不少于5万至3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两年或两者兼施。
在执法方面,执法官员可以打开任何行李、包裹或任何其他容器,检查其中包含的烟草制品、吸烟物质、替代烟草制品、吸烟装置或其限制。
根据法案,执法官员若在有合理理由下,可以在没有搜查令的情况下进行搜查和扣押。
这法案今日由卫生部长凯里提呈,并将在本届会议上进行二读。
2022年食品(修正)法案今天也在下议院提呈一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