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26日讯)尽管在没有照片或录影的证据下,各地方政府依然可以通过第一手目击者的举报,提控乱丢垃圾的人士或公司。
掌管地方政府、公共交通及新村发展事务的雪州行议员黄思汉表示,地方政府仍然可凭着目击者的口述举报,在没有照片、视频等视像证据下,有权把犯下乱丢垃圾的单位控上法庭。
“不过,一旦有关罚单被带上法庭挑战,取决于目击者是否愿意当证人,以及在法庭上的举证表现。所以,我们希望民众能与州政府配合,一旦发现乱丢垃圾的垃圾虫,就向当局举报。”
黄思汉7月26日在第14届第5季第2次雪州议会上,回答梳邦再也区州议员黄美诗提问有关梳邦再也市政厅在处理非法垃圾课题上的执法程序时,如是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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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州行政议员黄思汉(当今雪州照片)[/caption]
黄思汉说,地方政府援引2007年垃圾丢弃、收集及销毁条例对付非法丢垃圾者,在提控程序中则以照片、短片或证人的证词作为证据以提控涉案者。
“不论涉案者年龄或性别,各地方政府一视同仁开出罚单为违例者,以及进行提控程序。”
另一方面,黄思汉指出,根据梳邦再也市政厅的记录,当局从2021年1月至今援引2007年垃圾丢弃、收集及销毁条例开出1153张罚单对付非法丢垃圾行为,其中1139张属于第4条文(未遵守地方政府指定的公共场所丢垃圾),14张则抵触第12条文(未遵守地方政府指定的地区丢弃商用和工业垃圾)。
“有6宗案件被提控上法庭,当中3宗案件已被定罪,其余案件则在过堂阶段。”
他透露,违例者一旦被定罪,将会面对罚款不超过2000令吉被监禁不超过1年,或两者兼施,而且如果重犯错误将会以每日被罚款最高200令吉。
此外,黄思汉也吁请商家和工业区业者确保遴选的垃圾承包商遵守地方政府条例,不要随意乱丢垃圾在路边。
“因此,州政府将与马来西亚航天局(MYSA)合作,利用卫星侦察黑区的情况,杜绝非法丢垃圾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