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6日讯)吉隆坡市政局表明,民众禁止在吉隆坡独立广场使用电动滑板车(scooters)。
吉隆坡市政局(DBKL)6月5日在文告中表示,由于独立广场是一条公共道路,加上有关路段并未宪报颁布为可允许使用电动滑板车,因此市政局禁止民众在广场范围使用电动滑板车。
“这项执法也符合政府近期的指示,即除了宪报颁布的地区外,电动滑板车一律禁止 在公共道路上行驶。”
此外,吉隆坡市政局在6月4日晚上8时至10时在独立广场一带执法,充公了2部电动滑板车。
“市政局并未允许民众在独立广场使用电动滑板车,执法人员事后也针对电动滑板车租借业者妨碍公务员执法一事,报案处理。”
当局指出,遭充公的滑板车现被扣押在蕉赖矿场路的吉隆坡市政局仓库内。
交通部长拿督斯里魏家祥在今年4月26日宣布,随着2021年12月17日颁布的2021年道路交通条规(禁止使用微型交通工具),3种微型交通工具被禁止在路上行驶,以免危及道路使用者的安全。
被禁止的微型交通工具包括:
(i)轻便摩托车(Moped)
(ii)特定的微型机动车,例如电动滑板车、引擎滑板车、人力滑板车
(iii)行动辅助工具(PM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