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23日讯)来自同一间学校的4名中四和中三学生,今日在芙蓉推事庭上坦承霸凌和殴打一名学弟。
4名男被告今日被提控上芙蓉推事庭,其中3人16岁和1人15岁,在推事诺查丽莎面前俯首认罪。
根据控状,4名被告被控在2022年5月13日约中午12时,在有关学校的男宿舍内蓄意殴打和致伤一名13岁的学生。
因此,4人抵触刑事法典第323条文,并可在同一法令的第34条文下同读。一旦罪成,被告可面对最高罚款2000令吉,或监禁最高1年,或两者兼施。
负责此案的控方代表是努鲁慕海敏副检察司,所有的被告则没有委任代表律师。
推事较后择定此案在6月22日过堂,以宣读判刑和缓刑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