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9日讯)联邦法院敲定从今年8月15日起的10天聆讯日内,审理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被控挪用SRC国际私人有限公司4200万令吉案罪成裁决的上诉申请。
根据法院副主簿官哈菲祖拉奥马在一封志期4月29日的信函中,阐明纳吉上诉案将从8月15日至19日、8月22日至26日聆讯。
根据信函,控方和被告必须在今年7月31日前入禀书面陈词。
纳吉在今年4 月 25 日在上诉状中提交了 94 项理由,说明为何自己应免于在挪用 SRC 国际私人有限公司 4200 万令吉资金控状中的罪名。
他在上诉状中提及的理由包括,上诉庭在确认高等法庭裁定控方已就所有7项控状,证明上诉人(纳吉)的表面证据成立和要求他自辩时,在事实或法律上已犯下错误。
2021 年 12 月 8 日,上诉庭维持高庭在2020年7月28日对被告纳吉的裁决,既判处他在SRC案件中罪名成立,被判处监禁12 年和罚款 2 亿1000万令吉。
上诉庭法官拿督阿都卡林连同拿督哈斯查纳、拿督瓦泽尔阿南,当时一致驳回被告纳吉对高庭裁决的上诉。
联邦法院将是纳吉涉及SRC案裁决案的最后上诉途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