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28日讯)交通部长拿督斯里魏家祥表示,残障人士可以在其他平地空间(除了道路)使用行动辅助工具(PMA),因为其他平地空间并未受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和交通部颁布的禁令约束。
他说,有关平地空间包括购物商场内、公园范围、步道/商店五脚基范围,因为这些空间的使用权是由相关执法单位、商场管理层和公园管理层所决定。
“残障人士和健康欠佳的人士可以在路上的步道(必须在使用行动辅助工具下)过马路,惟使用者必须提高警惕,在过路时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他说,交通部在制定该政策时,在2021年4月23日与相关单位,如福利局、大马残障人士组织及残障者协会代表讨论,以取得各方对于限制微型交通工具上路的建议与看法。
由于昨日宣布禁止包括行动辅助工具在内的3类微型交通工具上路引起争议,因此魏家祥4月27日晚发表文告,针对部分障友对此禁令与行动辅助工具的使用条规感到混淆课题,做出详细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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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长拿督斯里魏家祥表示,残障人士可以在其他平地空间(除了道路)使用行动辅助工具(PMA),因为其他平地空间并未受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和交通部颁布的禁令约束。(照片取自魏家祥脸书)[/caption]
魏家祥说,随着2021年12月17日颁布的2021年道路交通条规(禁止使用微型交通工具),特定的微型交通工具已被禁止在路上行驶。
当中,被禁止的微型交通工具包括:
(i)轻便摩托车(Moped)
(ii)特定的微型机动车,例如电动滑板车、引擎滑板车、人力滑板车
(iii)行动辅助工具(PMA)
魏家祥说,部分残障者对此禁令与行动辅助工具的使用条规感到混淆,因此自己做出详细的说明:
- i) 在行动辅助工具类别下的微型交通工具指的是,为障友设计与建造,供行动不便人士,障友行动使用的交通工具
- ii) 行动辅助工具被禁止在路上行驶,这也意味着任何人都不得在路上使用行动辅助工具,以免扰乱交通秩序,避免与轿车、载沙罗里及巴士发生碰撞。若不实施禁令,在路上(包括高速公路)使用行动辅助工具将危害安全,甚至造成人民的伤亡。这项禁令也避免任何人士(非障友)在路上滥用行动辅助工具。
iii)无论如何,障友依然可以在其他平地空间(除了道路)使用行动辅助工具,因为其他平地空间并未受到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与此次禁令的约束。因为这平地空间包括购物商场内、公园范围、步道/商店五脚基范围的使用权是由相关执法单位/商场管理层/公园管理层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