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5日讯)退休警员不满雄猫吃其鸡只,并在公共场合恶意开枪及射杀,今日被士拉央地庭开罚6500令吉。
推事聂法迪利在65岁的退休警员再仑阿比丁府首认罪后,作出上述裁决。
在恶意罪名下,法院命令他支付5000令吉罚款或监禁6个月,而对于第二项罪名,法院判处1500令吉罚款或监禁两个月。
再仑阿比丁被控于2020年7月1日傍晚6时40分,在位于雪兰莪轰埠的甘榜斯迪亚的果园,使用猎枪蓄意杀死猫,触犯刑事法典428条文,最高可判处3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他也被控在同一时间和地点使用同一武器,在公共场所开枪,触犯1960年枪支法(206法令),在第43条文下,可被罚监禁不超过一年或罚款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副检察官努莎莎要求地庭给予适当惩罚,作为对被告的教训,因为他没有理由射杀不会对任何人构成任何危险的猫。
“被告虽持有枪执照,但在公共场所开枪打死猫的行为是不可要的。”
被告代表律师阿兹曼请求宽大处理时此案,当事人已悔改并承诺不再犯下罪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