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4 日讯)拥有及销售未经大马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认证的通讯设备,一家公司和其董事今日在地庭上俯首认罪。
被告是LC 市场通讯有限公司和其董事陈凯宜(37岁,译音),今日在法庭通译员念出控状后承认两项罪名。
地庭较后择定在 4 月 26 日听取案件陈情,再做出裁决。
LC 市场通讯有限公司和其董事陈凯宜被控在2020年 下午12时 57 分和2021年5月14日,在八打灵再也第14区 的 KS-01 数码城内,拥有和销售两台未经认证的 TX3 mini-L 和 TX6-H 型号的无线媒体播放器
因此,双方抵触2000年通讯及多媒体条例第16(1)(b),以及第16(3)条文,同时可以在相同条例第37条文下被定罪。一旦罪成,被告可面对罚款最高10万令吉,或监禁最高6年,或两者兼施。
此案的控方代表是来自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的官员努兹拉,被告的代表律师则是莫伟俊(译音)。








